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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琬的诗

明代宋琬宋琬(sònɡ wǎn)
  宋琬(1614~1674)清初著名诗人,清八大诗家之一。字玉叔,号荔裳,汉族,莱阳(今属东)人。顺治四年进士,授户部主事,累迁永平兵仆道、宁绍台道。族子因宿憾,诬其与闻逆谋,下狱三年。久之得白,流寓吴、越间,寻起四川按察使。琬诗入杜、韩之室,与施闰章齐名,有南施北宋之目,又与严沆、施闰章、丁澎等合称为燕台七子,著有《安雅堂集》及《二乡亭词》。
成就
诗作特色
  宋琬诗在清初颇有名,早年在京师吏部任职时,就与给事中严沆、部郎施闰章、丁澎等人经常唱和,名满京师,时有“燕台七子”之称。王士祯《池北偶谈》说:“康熙以来诗人,无出南施北宋之右,宣城施闰章愚山,莱阳宋琬荔裳是也。”又说他后期诗歌,颇得力于杜甫、韩愈、陆游。沈德潜《清诗别裁》说:“宋以雄健磊落胜”。杨际昌在《国朝诗话》卷一中说:“施(施闰章)如良玉之温润而栗,宋如丰城宝剑,时露光气。”宋琬诗很少反映现实之作,内容当然不能和杜甫、陆游相比拟,只是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仿效而已。他的诗作内容大多抒写个人的穷愁、哀伤,也有一些暗寓故国之思的作品。《听钟鸣》一诗中写道:“听钟鸣,所听非一声;一声才到枕,双泪无纵横。白头老鸟作鬼语,群飞哑哑还相惊。”写的凄惋动人,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。他的诗中也有不少揭露封建王朝的黑暗,反映民众的苦难及美好愿望的作品,具有一定的人民性。在《渔家词》一诗中,诗人愤怒地揭露了租吏的凶相与贪婪,反映渔民生活的艰难,读之催人泪下。在《同欧阳令同饮凤凰山下》一诗中写道:“茅茨深处隔烟霞,鸡犬寥寥有数家。寄语武陵仙吏到,莫将征税得桃花。”表达了诗人的美好愿望。
  宋琬的诗在艺术上是有较高造诣的,古体诗和律诗写得尤好。用语奇丽,比喻清新,委婉含蓄,属对工巧,极为时人所推崇。称之为“诗人之雄”,有人赞为“东海之伟人”。与他同时代的金之俊,在为《安雅堂集》所做的序中说:他的诗“其识宏,其虑远,其情长,其气清以厚,其调隽以永,其格严以老,其言确以质,
殆有如怀沙远游,屈子悲愤之所感乎。”《庚寅腊月读子美同谷七歌效其体以咏哀》、《写哀》、《狱中对月》、《晨星叹》、《埋忧》、《听钟鸣》、《悲落叶》等为其代表作品。他的诗作以雄浑见长。《安雅堂全集》20卷,其中包括《安雅堂未刻稿》、《入蜀集》、《二乡亭词》以及杂剧《祭皋陶》等。
著述名录
  宋琬一生著述很多,现在能见到的诗有1333首,词165首,文223篇,此外还有赋2篇、剧本一个,均收在《安雅堂集》里。《安雅堂全集》包括《安雅堂未刻稿》《入蜀集》《二乡亭词》以及杂剧《祭皋陶》等。莱阳市图书馆现存《安雅堂集》16卷,其木刻版尚保藏数百片之多。
故居
  宋琬故居位于莱阳市中心大街中部东侧,建于明朝末年。清光绪五年(1879年),莱阳知县茅芳廉为之立碑——“宋荔裳先生故宅”。道光年间故居内设“卢乡书院”,光绪年间为官立小学,后为莱阳中学。1981年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烟台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199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其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 宋琬故居现为莱阳市博物馆,有房屋46间,占地1054平方米。馆内设革命历史文物展室、宋琬纪念馆、历代名人纪念馆、现代书画展室等。1996年被烟台市人民政府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。
  中心建筑宋琬纪念馆坐北朝南,单层举架式硬山砖木结构,有台明和回廊,起脊仰合瓦,装有正吻垂兽和走兽,双排柱网,梁架前后带穿枋、七檩七椽。梁枋上设架云敦,檐檩下设雕花柁敦,檩枋下设花草楣子和雀替,古香古色,为莱阳地区仅存的一处完整古建筑。纪念馆内陈列宋琬塑像及其著作、手迹、印章、《安雅堂集》木刻板,还有党和国家领导人、著名艺术家的题词。馆内除常年固定展览以外,每年举办各类展览十余次,年接待国内外游客万余人次,取得了极大的社会效益。
生平
  宋琬出身世代书香名宦之家。高祖宋黻,为明代莱阳第一位进士、官至浙江副使。其父宋应亨,天启间进士,历任大名府清丰知县、吏部稽勋司郎中,清兵入关后,死守莱阳抗清,城破殉国。
  宋琬自幼聪敏好学,才华出众,应试县、府、道皆名列榜首。1635年,以高材充拔贡入京深造,与父宋应亨、兄宋璜,名噪京华。清顺治三年(1646)乡试亚魁,翌年中进士,授户部河南司主事。后升调吏部稽勋司主事。其廉洁奉公,办事精明。顺治七年(1650)遭逆仆构陷入狱,顺治八年(1651)夏日出狱。出狱后官复原职。顺治十一年(1654)出任陇西右道佥事。到任不久,秦州发生地震,数万百姓无家可归。宋琬一面组织群众重建家园,一面采取措施赈济百姓。因国库空虚,便“出家财,自莱阳邮至以恤其灾”。因其救灾有功,清廷“钦赐蟒服加一级,优升永平副使,管军饷”。
  顺治十七年(1660),宋琬调任左参政之职,兼分守绍兴。次年春,族子宋奕炳诬告他与义军首领于七通谋,被下诏入狱。全家被抄,其家人也被押送京入狱。两年后,清廷认为“穷治无迹,证虚不当坐”,将其释放。此时宋琬已无家可归,只好漂泊江南,寄人篱下,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。
  康熙十一年(1672),宋琬“投牒自讼,冤始尽白”,冤情得以昭雪,再次被清廷启用,授四川按察使。任内兴利除弊,将豪强所占的城中空地和郊外荒田分给难民耕种,使他们得以安居乐业。并改革当地陈规陋习,深受百姓爱戴。翌年,宋琬进京述职,适逢吴三桂兵变,他忧愤成疾,病死京都,时年59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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