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电子课本网 > 古诗大全 > 宋代 > 朱敦儒的诗 > 

青玉案(坐上和赵智夫瑞香)

《青玉案(坐上和赵智夫瑞香)》

宋代·朱敦儒

芝房并蒂空称瑞。几曾见、香旎旎。也不论兰休比蕙。王孙高韵,说得的当,不减唐诸李。
今朝影落琼杯里。共才子佳人斗高致。莫道衰翁都无意。为他丰韵,为他情味,锁得真个醉。


宋代朱敦儒朱敦儒(zhū dūn rú)
  朱敦儒 (1081-1159),字希真,洛阳人。历兵部郎中、临安府通判、秘书郎、都官员外郎、两浙东路提点刑狱,致仕,居嘉禾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)卒。有词三卷,名《樵歌》。朱敦儒获得“词俊”之名,与“诗俊”陈与义等并称为“洛中八俊” (楼钥《跋朱岩壑鹤赋及送闾丘使君诗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