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踏莎行(送子权赴藤)

《踏莎行(送子权赴藤)》

宋代·朱敦儒

花涨藤江,草熏鸭步。锦帆兰棹分春去。二翁元是一溪云,暂为山北山南雨。
绿酒多斟,白须休觑。飞丹约定烟霞侣。与君先占赤城春,回桡早趁桃源路。


宋代朱敦儒朱敦儒(zhū dūn rú)
  朱敦儒 (1081-1159),字希真,洛阳人。历兵部郎中、临安府通判、秘书郎、都官员外郎、两浙东路提点刑狱,致仕,居嘉禾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)卒。有词三卷,名《樵歌》。朱敦儒获得“词俊”之名,与“诗俊”陈与义等并称为“洛中八俊” (楼钥《跋朱岩壑鹤赋及送闾丘使君诗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