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安公主挽歌二首》
唐代·李乂
汤沐三千赋,楼台十二重。银炉称贵幸,玉辇盛过逢。
嫔则留中馈,娥辉没下舂。平阳百岁后,歌舞为谁容。
宾卫俨相依,横门启曙扉。灵阴蟾兔缺,仙影凤凰飞。
一水秋难渡,三泉夜不归。况临青女节,瑶草更前哀。
李乂(lǐ ài)
(公元六四七年至七一四年)字尚真,(旧唐书作本名尚真。此从新唐书)赵州房子人(今河北邢台市临城县人)。生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,卒于玄宗开元二年,年六十八岁。少孤。年十二,工属文,与兄尚一,(官至清源尉,早卒)尚贞(官至博州刺史)俱以文章见称。举进士,累调万年尉。长安三年,(公元七o三年)擢监察御史,劾奏无避。景龙初,(公元七o七年)迁中书舍人,修文馆学士。帝遣使江南,发所在库赀以赎生。乂上疏谏,以为“与其拯物,不如忧民”。太平公主干政,欲引乂自附,乂深自拒绝。开元初,姚崇为紫薇令,荐为侍郎。未几,除刑部尚书。卒,谥曰贞。乂著有文集五卷,《两唐书志》又与兄尚一、尚贞同为一集,号为李氏花萼集,凡二十卷,并行于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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