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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西巴纵麑

《秦西巴纵麑》

先秦·吕不韦

  孟孙猎而得麑,使秦西巴持归烹之。麑母随之而啼,秦西巴弗忍,纵而与之。孟孙归,求麑安在。秦西巴对曰:“其母随而啼,臣诚弗忍,窃纵而予之。”孟孙怒,逐秦西巴。居一年,取以为子傅。左右曰:“秦西巴有罪于君,今以为子傅,何也?”孟孙曰:“夫一麑不忍,又何况于人乎?”


译文及注释
译文
  孟孙氏打猎得到一只幼鹿,派秦西巴拿回去烧煮它。母鹿跟随着秦西巴并啼叫。秦西巴不忍心,(将幼鹿)放还给母鹿。孟孙氏回来后,寻找鹿在哪里。秦西巴回答说:“小鹿的妈妈跟在后面啼叫,我实在不忍心,私自放还给母鹿。”孟孙氏很生气,把秦西巴赶走了。过了一年,又采用他把他作为儿子的老师。左右大臣和侍卫说:“秦西巴对您有罪,现在却把他作为您儿子的老师,为什么?”孟孙氏说:“(他)对一只小鹿都不忍心伤害,又何况对人呢?
注释
1.纵麑(ní):放走小鹿。麑,小鹿。
2.窃:私自。
3.太子傅:太子的老师;太子是君位的继承人
4.使:派,命令,让。
5.猎:打猎。
6.烹:烧,煮。
7.啼:啼叫。
8.忍:忍心
9.居:过了
10.以为:把...当作
11.安:哪里
12.诚:的确
13.持:拿着
14.纵:放走
15.逐:赶走
16.其:他的

先秦吕不韦吕不韦(lǚ bù wéi)
  吕不韦(前292年—前235年),姜姓,吕氏,名不韦,卫国濮阳(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)人。[1-3]  战国末年著名商人、政治家、思想家,官至秦国丞相。公元前251年,秦昭襄王去世,太子安国君继位,为秦孝文王,立一年而卒,储君嬴子楚继位,即秦庄襄王,前249年以吕不韦为相国,封文信侯,食邑河南洛阳十万户,门下有食客3000人,家僮万人。庄襄王卒,年幼的太子政立为王,吕不韦为相邦,号称“仲父”,专断朝政。吕不韦主持编纂《吕氏春秋》(又名《吕览》),有八览、六论、十二纪共20余万言,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,“兼儒墨,合名法”,故史称“杂家”。书成之日,悬于国门,声称能改动一字者赏千金。此为“一字千金”。执政时曾攻取周、赵、卫的土地,立三川、太原、东郡,对秦王政兼并六国的事业有重大贡献。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,被免除相邦职务,出居河南封地。不久,秦王政复命让其举家迁蜀,吕不韦担心被诛杀,于是饮鸩自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