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电子课本网 > 古诗大全 > 唐代 > 李林甫的诗 > 

奉和圣制次琼岳应制

《奉和圣制次琼岳应制》

唐代·李林甫

东幸从人望,西巡顺物回。云收二华出,天转五星来。
十月农初罢,三驱礼复开。更看琼岳上,佳气接神台。


唐代李林甫李林甫(lǐ lín fǔ)
  李林甫(683年-753年1月3日),小字哥奴,祖籍陇西,唐朝宗室、宰相,唐高祖李渊堂弟长平肃王李叔良曾孙,画家李思训之侄。李林甫出身于唐朝宗室郇王房,早年历任千牛直长、太子中允、太子谕德、国子司业、御史中丞、刑部侍郎、吏部侍郎、黄门侍郎,后以礼部尚书之职拜相,加授同三品。开元二十四年(736年),李林甫接替张九龄,升任中书令(右相),后进封晋国公,又兼尚书左仆射。天宝十一年十一月(753年1月),李林甫病逝,追赠太尉、扬州大都督。后被杨国忠诬告谋反,遭削官改葬,抄没家产,子孙流放。李林甫担任宰相十九年,是玄宗时期在位时间最长的宰相。他大权独握,蔽塞言路,排斥贤才,导致纲纪紊乱,还建议重用胡将,使得安禄做大,被认为是使唐朝由盛转衰的关键人物之一。